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创业江苏” 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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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苏科高发〔2022〕9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经研究决定,由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和省工商联共同指导举办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十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第十届大赛作为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将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号)要求,在参赛条件、时间安排等方面与国家大赛保持一致。第十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赛事组织工作。
2. 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第十届大赛地方赛,制定并对外公布地方赛组织方案;比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适当工作模式组织赛事;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供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并完善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加大地方赛宣传力度,并与全省大赛联动,共同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3. 第十届大赛省行业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比赛,分别由南通创新区、无锡高新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和盐城环保高新区承办;总决赛由南京江北新区承办。承办单位在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具体做好相关赛事组织工作。
联 系 人:王磊、何瑶
电话:025-83315483、57719504
电子邮箱:jscydsorg@163.com
投诉电话:025-83232798
附件: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营造科技创新氛围,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自立自强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支持单位
江苏银行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江苏省盐城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南通创新区
协办单位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各设区市科技局
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国家、省级备案众创空间
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江苏省天使投资联盟
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
江苏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席
王 秦 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副主席
洪 浩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公永刚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万军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高 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苏春海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建国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赵 光 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张宏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熊 俊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周 洁 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委 员
李子阳 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处长
徐 浩 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主任
刘 波 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处长,兼科技宣传办公室主任
王铁山 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马鸣川 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处副处长
顾 俊 省科学技术厅监督评估处处长
万发苗 省科学技术厅科研机构处处长
杨天和 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郦雅芳 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处长
张少华 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区域创新处处长
张海进 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处长
杨小平 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科技人才处处长
赵扬威 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对外合作处处长
王 建 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叶绪江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季明刚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陈辉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处处长
鄂有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处长
许正亚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刘建强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曹晓燕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陶 莉 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丁永坚 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处副处长
办公室
设在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担大赛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太生任办公室主任,各承办单位指派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负责大赛评审工作,由投融资专家、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投融资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评审专家均从“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遴选。
四、参赛条件
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十届大赛)按照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曾在前九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前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总决赛获奖的团队和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参赛团队或企业如在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处在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奖励、记入信用档案,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 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
4.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核心团队成员,或核心团队成员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 参赛团队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签订承诺书。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 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内。
4. 企业组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 入围省行业赛的成长组企业,在设区市推荐时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
五、赛事安排
第十届大赛包括地方赛、省行业赛和总决赛等环节,具体赛事与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十一届国家大赛)衔接,比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年赛事安排如下: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和企业自愿登录“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官网(网址:)统一注册报名,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24时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参赛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的项目进行参赛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为有效报名项目。
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三)地方赛
地方赛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包括比赛、审核及推荐等环节。
1. 比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组织比赛,产生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的项目名单。
比赛时间:2022年7月
2. 审核及推荐。对本地区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的所有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核,并将盖章的推荐晋级项目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
(四)省行业赛
推荐晋级省行业赛的项目分配如下:按有效报名数占比分配名额480个,每场行业赛80个(团队20个、初创组企业20个、成长组企业40个);基础名额78个,每个设区市6个(团队组至多1个,行业不限);奖励名额14个,给省总决赛和省行业赛承办单位,每家各2个(仅限承办单位辖区内参赛企业,行业不限);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各专项赛获奖项目、第二届长三角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如某行业领域出现团队/初创组企业/成长组企业全省有效报名数均低于50/50/100个的情况时,则将上述有效报名项目根据所属行业领域调整至其他相关联行业参加比赛,并对所涉及行业晋级省行业赛及总决赛的名额分配作相应调整。
1. 晋级名单复核。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晋级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大赛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核时间:2022年8月上旬
2. 比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比赛,分别由南通创新区、无锡高新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和盐城环保高新区承办。
比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成绩排名现场公布。每场行业赛团队组前2名、初创企业组前3名和成长企业组前5名经审核公示后晋级省总决赛。对参加省行业赛的团队和企业由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授予优秀团队和优秀企业称号。
比赛时间:2022年8月中下旬
(五)省总决赛
省总决赛由南京江北新区承办,比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成绩排名现场公布。
获奖总数共计60个,其中一等奖3个(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1个),二等奖17个(团队组3个、初创企业组5个和成长企业组9个),三等奖40个(团队组8个、初创企业组12个和成长企业组20个)。总决赛结束后进行颁奖。
总决赛时间:2022年9月下旬
(六)国家大赛
按照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省行业赛成绩择优推荐我省初创组企业和成长组企业参加第十一届国家大赛。
国家大赛时间:2022年10月-11月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赛事时间节点和相关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评选规则
依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
七、大赛服务
举办创业训练营、辅导培训等活动,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常态化开展项目路演、融资贷款等金融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推荐优质团队与我省各类创新载体进行对接,帮助参赛项目落地发展;邀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参赛项目,提升创业团队和企业的认知度。
八、地方赛事组织
(一)举办地方赛
1. 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本地区地方赛,地方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赛事组织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适当工作模式组织赛事。
2. 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组织地方赛评审,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答辩现场应进行录像,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加强地方赛评审、审核及推荐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与大赛有关被投诉、举报或有异议的团队及企业进行核实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3. 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XX赛区(XX为设区市名称),同时可冠以具有地方特点的副名称。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团队和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报名参赛;对辖区内已报名项目进行参赛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为有效报名项目。
有效报名项目组织名额要求如下: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80个;
南通、扬州、泰州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40个;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各市组织项目不低于200个。
充分调动辖区内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载体的积极性,组织优质项目参赛。各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5个,各省级高新区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10个;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5个,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个;各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组织有效报名项目不低于2个。
(三)做好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
1. 项目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真实性;审核汇总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项目答辩PPT,确保PPT内容与报名资料相符。
2. 项目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将本地区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项目汇总表和信用承诺书、尽职调查表、答辩PPT、各设区市科技局信用承诺书等材料报送至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做好地方政策制定工作
1. 为地方赛获奖项目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2. 对参加省行业赛、总决赛的优秀团队和优秀企业优先给予各类地方科技政策支持。
3. 协调辖区内科技园区做好参赛团队的落地孵化工作,所在园区应提供房租减免、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
九、支持政策
对参加省行业赛、总决赛的优秀团队和企业,提供以下支持:
1. 奖励支持。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团队(团队需2023年2月28日前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给予奖励。
2. 省“双创计划”支持。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奖项目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下年度省“双创计划”,不受申报推荐名额限制(已成功申报省“双创计划”的不重复申报)。
3. 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参赛团队和企业。对具体实施投资且投资后符合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天使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给予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
4. 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支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参赛企业,给予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
5. 合作创投机构支持。参赛团队和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大赛合作创投机构。
6. 合作银行支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由江苏银行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授信支持。参赛企业,将推荐给合作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十、相关专项赛
1. 苏南全球创客大赛。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继续举办第八届苏南全球创客大赛,比赛方案另行公布。
2. 产业专项赛。聚焦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数字经济等我省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举办专项赛,比赛方案另行公布。
十一、风险防控及监督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赛事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奖项,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执行省科技厅有关专家遴选回避及轮换、评审信息保密、全程接受监督等工作纪律,在地方赛、省行业赛和总决赛等环节设置监督专员,加强对赛事全流程监督。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举办,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25-8323279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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