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 2020年度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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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镇海区关于宁波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镇科〔2020〕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小启带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01
基本条件
智团创业计划,是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来甬创新创业人才)、高校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在我市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实现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近五年内注册且已备案为市创新型初创企业。
2、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产品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4、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必要的研发条件和稳定的研发投入,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02
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
1、有项目申报账号的企业登录宁波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新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由“智团创业计划”栏目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2、区科技局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3、审核通过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材料,与上传的佐证材料、其他附件等一同装订成册后,经所属镇、街道(园区)盖章出具《镇海区科技计划项目推荐表》(附件4)后,提交至区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
4、纸质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纸质资料提交目录》(附件2)。
03
申报时间
1、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1月11日前填写《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报名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15008843@qq.com进行报名登记。
2、网上受理截至2021年1月30日,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请于2021年3月4—5日送至镇海区科技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702室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04
注意事项
1.单个智团创业计划的申请补助额度按照核定的项目研发总投入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项目总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金,以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2.项目一旦立项,企业须按时申请验收,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记录不良信用档案,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申报市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3.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项智团创业计划资助,如企业已承担市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4.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后需填写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应采用纯色厚纸,统一印制《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政策咨询
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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